【生产】公司与广东城际运营公司签订委托运输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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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过多轮磋商,珠三角城际轨道公司与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珠三角城际(广清、广州东环线)委托运输经营合同》及其专项管理细则,并同步下发了双方共同制定的《珠三角城际调度指挥中心(广清、广州东环线)管理办法(试行)》。
确定委托事项
《合同》根据《珠三角城际铁路委托运输管理框架协议》,将广州至清远城际花都站至清城站段、广州东环城际花都站(不含)至白云机场北站段,包括珠三角城际调度指挥中心满足广清、广州东环城际的调度指挥功能的场所及设施设备等,采取整体委托、监督管理的方式,委托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承运人进行运输经营,委托运输经营期限为3年。
委托线路中,广清城际正线全长38.176km,设花都站、乐同站、狮岭站、银盏站、龙塘镇站、清城站6个车站;广州东环城际正线全长20.470km。设花城街站、花山镇站、白云机场北站3个车站。
委托运输经营的主要内容,包括运输组织管理、运输设备设施管理、运输移动设备管理、运输安全管理、运输收入管理、铁路用地管理、统计管理等。但列车、车站商业、广告的整体规划、策划、招标等由公司负责实施。
新委托运输合同的5点变化
01
建立考核机制
以合同形式约定了确保运输安全、促进增收节支为核心的《珠三角城际(广清、广州东环线)委托运输管理激励考核办法》,针对运输安全、服务质量、运输收入、成本支出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相应增减委托付费清算金额。
02
强化过程监督
成立委托运输管理办公室,在受托范围内进驻乙方,主要对安全管理、运输收入管理、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管理、铁路用地管理、统计管理、卫生防疫等委托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必要的考核。
03
城际铁路沿线广告、商业、民用通信不再
纳入委托范围
04
加强调度指挥中心管理
双方共同制定《珠三角城际调度指挥中心管理办法》,明确调度指挥中心委托管理范围、管理界面、权利义务责任、组织架构、人员及岗位要求等内容,共同协作、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调度指挥中心各项管理工作。
05
完善城际铁路标识引导系统
以合同形式约定受托方需按照公司及省铁投集团的要求设置委托范围内城际铁路的固定资产标识;对固定资产外的其他资产的标识按照“甲方标识在前、乙方标识在后”的原则确定,共同提升城际铁路影响力。
工作成效
城际铁路委托广东城际铁路运输经营,有利于加快实现城际铁路与广州地铁的运营衔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一体化发展,并促进轨道交通与其它交通方式的融合发展,是公司在省铁投集团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城际铁路运营管理工作相关指示精神的扎实举措。
供稿: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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